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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山西省襄垣县一起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案件,背后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何人在作祟? 天大冤案,何人来伸?
时间:2022-02-19作者:候玉鹏 阅读:100

  

    一起发生于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富垣大道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事发已3个多月之久,而肇事者却至今逍遥法外。

         该起事故发生于20211027日下午傍晚,山西省襄垣县,富垣大道西山底路段,村民侯中林驾驶黄色矿用三轮车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该农民死亡于该事故现场的路段隔离护拦上的恶果!

现场车体痕迹图片:

      

 事故发生后车辆轮胎上所留痕迹:(下附图)

     

    事故发生后,襄垣县交警队事故科,调取了该路段监控视频,锁定了肇事后逃逸的嫌疑红色半挂大货车。但该车到案,己是案发三天之后,而办案警官也并未启用刑事案件侦破的法定程序,反而委托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对车辆的擦痕进行鉴定。

     曲沃司法鉴定中心,对事故成因和痕迹进行鉴定,并出具了鉴定结论。

专家鉴定意见说明:

1

 

    根据现场图片显示,左侧轮胎上所有刮擦痕迹与黑色煤泥全部为事故发生时所留下的新鲜痕迹。 

2

 

    两位专家靠着丰富的想象力、分析,完成的现场事故成因。只是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毫无任何科学依据。

专家鉴定错误地方,检验所见:现场鉴定为左侧:

  

现场图片证明,摇把坠落与死者身体左侧。

专家分析说明为右侧:


    对于山西省曲沃司法鉴定中心,两位专家:张彦菊,朱中,出具的鉴定意见书令人发指,家属十分痛心。鉴定方式不专业、毫无任何依据,鉴定结果漏洞百出,不科学,不认真,不严谨。你们是否真的认真、仔细了解了此起事故呢?你们的鉴定结果将影响此交通事故的性质,并影响了本次事故的事实查明,以及会对案件的走向产生重要的影响,你们不严谨的工作行为,是对司法公正的亵渎,将会给家属带来无法承受的打击,甚至会存在形成冤假错案的可能,你们的鉴定意见至关重要,你们的一念之差,一举之误,可能将违法分子绳之以法,也可能让一个无辜的人蒙冤而死。

    反观该鉴定结论存在诸多问题,此份鉴定体现出了两位专家对司法公正的漠视,此案件的不慎重,不负责任,对死者的极不尊重,请鉴定机构和作出该鉴定结论的专家面对全国人民做出解释,家属也定会依照法律程序依法对山西省曲沃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投诉,更希望有关部门可以对此鉴定机构的不负责任与专业性进行彻查。

        山西省曲沃司法鉴定中心随即出具了更正说明,改正其鉴定意见书中的错误。试问:庄严神圣且至高无上的司法鉴定结果,仅凭一纸更正说明说改就改了?作为执法单位的襄垣县交警队竟予以认可此行为?家属对此现象感到不可思议,襄垣县交警队能否面对全国人民说一声:‘此行为合理合法,符合法律程序’?随即襄垣县交警队事故科分别又安排了(省级)以及外省更高级的鉴定中心。

 

山西晋龙司法鉴定所出具:

 

山西汇通司法鉴定所出具:


安徽中天司法鉴定中心专家:崔北放,荣道民出具:

  

    两位专家根据现场相片,在没有使用任何专业仪器,工具的情况下,对事故车辆进行了静态勘验,出具了毫无科学依据的鉴定意见书。

         经家属多方了解:(包括山东时风农用车生产厂家及经营多年的时风经销商)

死者驾驶的三轮车绝不会在本车启动后,在不踩离合器的情况下自然震动自行挂档。

         山西省曲沃司法鉴定中心,安徽中天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结论是:本次交通事故的驾驶人侯中林,在自驾三轮车右则启动车辆后,该车受启动后震动,在无人操纵的情况下自行入前进挡,向前行驶,将死者侯中林夹于自行向前行驶的三轮车和隔离护拦之间,导致死亡。两位专家的想象力真可谓丰富和大胆,并勇敢的将自己的主观推断写入鉴定报告中,作为了交警队处理事故的重要依据。请问所谓:‘砖家’的崔北放,荣道民,是谁给予你们的胆量,自信和勇气,做为司法行业的从业者,在你们的内心深处还有最起码的良知和底线吗?事实上无论是三轮车,小汽车等机动车,发动机启动后,不踩离合,就是用手操动,也无法挂上任何一个档位,机动车发动机启动后,在无人操作,受自然震动挂上档位的情况更是几乎为零,所以请做出该鉴定结论的机构,和专家,面对全国人民作出合理的解释。

    面对如此清晰的现场相片证据,你们竟然视一条生命如草芥,出具瑕疵诸多的虚假鉴定意见书,故意隐瞒事实与真相,你们的良心何在?

   综述,山西省曲沃司法鉴定中心,安徽中天司法鉴定中心两家鉴定机构并没有详细认真的了解事故真相,且鉴定方式不专业,不科学,出具的鉴定结论,没有任何依据并存在严重的不真实,敬请相关职能部门对以上两家鉴定机构进行严惩,以正国法平民愤。

襄垣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

 

 

    长达35天的尸表检验报告。

          2022110日,襄垣县交警队事故科下达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死者死亡原因:系冠心病发作,致呼吸循环功能障碍所致。(下附图片)


    襄垣县交警队事故科并未对此事故进行任何的仔细调查,襄垣县交警队事故科的不作为,让家属寒心至极,在事故成因并不明确,且没有真相,所有的痕迹都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襄垣县交警队事故科对家属进行了证据公开,下达了事故认定书。证据公开显示:交通死亡事故发生后,交警队事故科民警仅排查到一辆可疑大货车,并且没有对可疑车辆进行任何调查:(嫌疑车辆在事发3天后找回,这3天时间嫌疑车辆在干什么?是否洗车?是否更换了轮胎?当时的驾驶人是谁?是否存在无证驾驶?是否存在酒驾?毒驾?当时行驶为村庄路段(村庄限速40),车辆是否载重?车速是多少?是否会存在躲避不及与死者车辆发生了擦碰?死者的双侧肋骨又为何会骨折?是否为两车发生擦碰由外力所造成?车身的所有痕迹怎么来的?怎么造成的?对于家属的疑问,交警队事故科民警及领导不做任何回答,并对家属说只是嫌疑车辆,不用调查。如果不是此辆车,是哪一辆车呢?交警队事故科是否也对其他嫌疑车辆进行了调查呢?死者所驾驶的车辆上的新鲜擦碰痕迹又从何而来呢?襄垣县交警队事故科的不作为,不负责任,让家属痛心却又无可奈何. . . . . . 

    直至如今,事发已快3个多月之久,许多证据已经随着时间风吹,日晒,雨雪的天气情况逐渐灭失,案件的真相也在随着时间的延长,证据的灭失在慢慢消失。

    死者含冤而死,肇事者仍然在逍遥法外。究竟是此案件真的非常疑难?还是背后有一只大手在笼罩着整个案件,让真相无法水落石出呢?到底何人在作祟?这起交通肇事案背后究竟有何不可告人的猫腻呢?让一条人命如同草芥,就此被掩埋。

    难道此案件就真的无法破解了吗?在我们国家现今科技如此发达,刑侦手段厉害且专业技术十分成熟的时代,家属恳请各级领导,刑侦专家,技术人员可以重视此案,并进行彻查。还死者以真相,还生者以尊严。

    此次事故给家属带来了无比沉重的打击,死者为家中顶梁柱,上现有83岁母亲,整日以泪洗面,身体一日不如一日,家属不敢对老者说出真相,时至今日老人家还在等待儿子的归来,不知真相。

    在死者家属实在无可奈何,叫天不灵,喊地不应的绝境中,才不得不把真相公布于此,请求得到媒体帮助。

    恳请上级政府部门及领导,本着为民服务的态度,公正、公平追查肇事者,更希望上级政府部门能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为民伸张正义,还死者一个清白,家属终身感谢!


    此案件情况全部属实,愿供全国人民评长论短,维正批非,本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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