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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连池市举行电动车登记及通行识别码发放启动仪式
时间:2023-05-04作者:利剑法制维权网 阅读:100

   本网讯(通讯员李宝 刘昌龙)5月1日,《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全面实施。为做好《条例》推广普及工作,扩大社会知晓率,《条例》实施首日,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公安交警大队在市文体中心广场举行电动车登记及通行识别码发放启动仪式。

 

 

   仪式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李璠同志主持,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工委书记、局长马跃海和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精神文明办主任李成军及邮政公司、教育局、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领导,电动车销售企业、快递外卖企业驾驶员代表,城区派出所、车驾管民警共100余人参加了启动仪式。

   在启动仪式上,交警大队大队长李璠首先对《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实施的背景和重大意义进行了解读,随后由电动车销售企业和快递外卖企业驾驶人代表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仪式最后,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工委书记、局长马跃海同志为第一位申领电动车号牌的驾驶人发放了1号牌照,标志着全市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仪式结束后交警大队组成多个宣传小分队,深入辖区广场、公园、商场、社区和农村街道、市集等人流密集场所,通过设置宣传咨询点现场解答以及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展板、粘贴海报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条例》中关于电动车认定标准、上牌登记业务流程、相应车型准驾资格等相关规定,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条例》规定,在骑乘电动车时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向行驶、不酒后驾驶、不接打电话,营造出全民参与普法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     

   目前,五大连池市贯彻实施《黑龙江省电动车管理条例》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交警大队车驾管及城区、乡镇派出所15个网点已正式开始为市民办理电动车登记及通行识别码发放工作。

   下一步,交警大队将以此为契机,全面规范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为广大市民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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