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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县公安局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宣传活动
时间:2023-12-04作者:利剑法制维权网 阅读:100

      本网讯(朱善永孙智宣扬)为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树立安全至上、礼让为先的出行风尚,在第十二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来临之际,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消防、交通管理局、应急局等部门在县政府广场共同开展“文明交通 你我同行”主题宣传活动。

   

       县公安局主要领导、分管交警领导及交警大队班子成员参加活动。

  

       活动中,民警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粘贴宣传海报、为外卖电动车、出租车粘贴“12·2”LOGO标识、微信群推送信息等形式,向群众详细讲解交通安全知识,呼吁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行车礼让行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同时也提醒群众不驾驶、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骑乘摩托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安全知识,时刻牢记“安全”两字,提高自身安全防范能力,引导群众树立“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活动最后,民警邀请市民观看巴彦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拍摄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教片。

    据介绍,本次宣传活动,共出动警力9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切实增强了群众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责任编辑: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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